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公开招聘43名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管理,由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主要从事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匹配、双向选择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职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
文职辅警: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播音主持相关经验且技能测试达标的优先。
勤务辅警: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岗位特殊规定除外。同时,高中学历的需本人或配偶户籍地为重庆籍。复员、退役军人以及有篮球、足球特长且技能测试达标的优先。
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0日。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在所有现场环节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者为正常,方可进入)、查验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需“绿码”及“绿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各环节具体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重庆市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立即暂停招聘。
2.截止报名时,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4日。
2、报名网址:“江津区佩兰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联系人:李杰美,联系电话:023-4766634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资料,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自行前往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江津区几江街道杨嗣桥5号建筑勘察设计院内2楼)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准备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江津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同一张);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页+本人页);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得。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江津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6)个人信用报告一份。报名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7)有相关专业证书的,需提供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请报名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现场交100元/人报名费,确认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7上班时间。
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杨嗣桥5号(建筑勘察设计院内2楼),电话:023-47666349。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由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参照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用人单位有权对开考比例或招聘岗位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或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
2. 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3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3.面试。参加面试者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技能测试。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在面试结束后直接进行相关技能测试。达标的视为合格,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并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备。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中除视力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外,其余项目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工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及去世的主要社会关系均需要填写。
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
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应岗位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合同制。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与江津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一致,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八、纪律要求
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应承诺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属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重庆佩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4766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