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道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7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周某祥,男,46岁,12月2日从河北保定返道,4日外县推送混管初检阳性,5日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感染者2:张某,男,25岁,12月2日从广州返道,5日单管初检阳性,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感染者3:赵某芳,女,47岁,12月4日从北京返道,4日永州高铁站落地检推送混管初检阳性,5日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感染者4:赵某祥,男,22岁,12月2日从北京返道,4日外县推送混管初检阳性,5日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感染者5:何某勇,男,41岁,12月2日从北京返道,4日混管初检阳性,5日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感染者6:何某鑫,男,26岁,12月2日从河北保定返道,4日混管初检阳性,5日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感染者7:刘某庆,男,34岁,12月1日从北京返道,4日混管初检阳性,5日复采复检确认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
经流行病学调查,7名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周某祥
12月3日
8:21从河北保定乘坐G421到永州;
23:00到达家中居家隔离未外出。
12月4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
感染者2:张某
12月2日
12:37乘坐D1860(8车厢6D)从广州南到贺州,转乘T82(6车88)到道县,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赵某芳
12月4日
7:31从北京西乘坐G421(3车厢08C)到永州;闭环转运至道县白马公园家中居家隔离。
感染者4:赵某祥
12月2日
21:05 从北京西乘坐Z285次列车(8车厢12号中铺)到长沙。
12月3日
13:16从长沙转乘G1545到永州站,闭环转运回道县;
20:00到道县新车站,搭乘网约车回七小旁的商品房四楼居住一直未外出。
12月4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
感染者5:何某勇
12月2日
7:12 从北京西乘坐G485(12车厢08C)到长沙南;
15:00从长沙乘坐私家车回道县;
22:00到达道县寿雁镇家中未外出。
12月3日
9:00在寿雁镇卫生院核酸采样。
12月4日
9:00在寿雁镇卫生院核酸采样后,到寿雁镇旭日超市购物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感染者6:何某鑫
12月2日
8:21从河北保定乘坐G421(4车厢09B)到永州;
19:00闭环转运至道县爱莲桥;
22:18道县牛蛙肥肠锅餐厅吃夜宵;
22:27乘坐网约车回桥头村家中未外出。
12月3日
居家未外出。
12月4日
9:00到桥头镇卫生院核酸采样,随后在镇政府斜对面粉店吃完早餐回家未外出。
感染者7:刘某庆
12月1日
17:00乘坐小轿车从北京海淀区回道县。
12月2日
15:00在道州西高速路口下高速(落地检);
16:18在寿雁镇通力超市购物;
17:00回家后未外出。
12月3日
14:42在寿雁镇邮政银行旁水果摊购买水果;
14:48在寿雁镇邮政银行旁温馨蔬菜店购买蔬菜;
14:50在寿雁镇邮政银行旁猪肉摊购买排骨;
15:24在寿雁镇卫生院采样;
17:38在寿雁镇邮政银行旁商铺购买血鸭。
12月4日
9:00左右在寿雁卫生院核酸采样;
10:02在寿雁镇通力超市旁购买肉类;
10:14在寿雁邮银行旁购买花洒;
10:15在寿雁邮政银行对面购买包子;
10:31在寿雁凌峰婚纱摄影店复印健康码,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5日
居家未外出。
疫情发生后,道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其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立即向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严格落实“三不”要求(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瞒报、谎报、缓报,擅自外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同时,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各项防疫工作。请外省或省内涉疫地区计划来(返)道人员,务必主动提前1天通过永防码或向当地村(社区)进行报备。
道县防控办24小时值班电话:0746-5271385
道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46-5271008
道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