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于2021年11月1日-12月25日缴费。
➤以下人群需要全额缴费
【人群一】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需缴纳1730元,其他居民需缴纳1750元。户籍迁入年限确定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人群二】
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缴纳1410元。
➤以下人群不需要缴费
1、困难人员
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被征地人员
南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个人账户资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