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2019年后我国开始先后试点DRG和DIP两种新型付费模式。
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打包定价的方式,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控制成本,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适宜的服务,这样可以帮助老百姓少花钱,也更好地避免医疗资源浪费。
1、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何影响医院诊疗行为?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疾病治疗打包确定一个支付标准,结余费用成为医院收益,超额费用医院自负,能够推动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过结余留用等方式,让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在降费提质上能够相向而行。
2、医保和医院之间的支付方式改革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启动了DRG付费和DIP付费的支付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医疗机构在新付费模式下,主动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诊疗、医药以及耗材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医院的效率、资源配置等多项绩效指标均有了明显改善,比如例均费用、医药耗材费用、住院时长等指标逐年下降,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减轻了负担。
3、什么时候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实施?
支付方式改革在医改过程中起到基础性、引导性作用。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三年内从目前的101个试点城市推向全国。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都将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到2025年底,要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