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收费标准
1、居民分时电价标准及时段划分是:
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
2、阶梯电价的档位划分
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于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居民客户,可向供电公司申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
执行周期:考虑江苏省的气候特点,居民夏、冬季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