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人提交材料和落户条件如下:
提交材料
随迁落户按照《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应材料办理。
家庭户落户条件
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拓展阅读:基础指标包括哪些
基础指标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
0-12个月的时段每满1个月计1分;
12-24个月的时段每满1个月计1.5分;
24个月以上的时段每满1个月计2分。
如申请人在南京累计缴纳50个月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则其分值为12×1+12×1.5+26×2=82分。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可累计赋分,而居住时限需要连续居住才可以取得。申请人在苏州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的,同样参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