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宴席在举办前,红白喜事家宴举办者需向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操办。
二、在餐饮服务单位举办宴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和餐饮服务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同时进行申报,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操办,并且宴席操办规模不得超过15桌。
三、在宴席操办中,宴席操办者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进行督促指导,做好全程管控工作。
四、在参加宴席的人员方面,宴席操办者需如实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参加宴席的人员情况,禁止有发热等感冒症状、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期、中高风险地区返武来武、境外返武来武等情况的客人赴宴。
五、餐饮服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宴席服务。
六、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和预防性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和餐饮具消毒工作;宴席操办者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三证一码”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