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中心窗口服务通知

热点资讯2022-03-21 17:56:48未知

上海市医保中心窗口服务通知

  重 要 通 知

  尊敬的参保人:

  市医保中心(康定路805号)自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起恢复窗口服务。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为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您和中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筑牢疫情防线,市医保中心自3月21日起,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业务的,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办理现金业务(包括零星报销、个人帐户清算、综合减负等)和信访业务以外,其余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制卡制册、进度查询、交易流水查询、离休人员换证补证等)均不可进入服务大厅,由医保志愿者代为办理。

  二、需进入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除需测量体温、出示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外,3月21日至27日还需要持有3月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任意一日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无法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办理事项可委托医保志愿者进入大厅代为办理。

  三、建议您在办理业务前,可使用免洗消毒凝胶进行双手的消毒。

  四、请在办理完医保业务后及时离开服务大厅,不要在服务大厅进行逗留。

  五、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APP”进行医保业务的办理,如需了解和指导,请咨询医保志愿者。

  六、如您有需要咨询业务,除了咨询医保志愿者外还可拨打12393医保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市医保中心特别提示:您要办理医保业务,按照“不急的事项延时办”、“急办事项网上办”、“简单事项自助办”的原则,尽可能“错时”“错峰”“无接触”进行办理。

  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0日

本文标签: 医保  业务  大厅  志愿者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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