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需在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022年2月16日-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拓展阅读: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个人年度汇算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上文提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