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2年2月24日。
《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首次明确: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为事业单位属性、并实行"员额管理"、统一组织招聘。
《办法》提出,专职消防员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目前,江苏约有1.5万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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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职责主要有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