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冷静期30天。
拓展阅读:南京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离婚有哪些流程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冷静。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