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5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分类分步恢复线下教学。在厦高校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自3月28日起、幼儿园自3月30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按市教育局通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部分场所可恢复营业。茶馆、咖啡馆、影剧院、台球厅、室内健身馆、室内游泳馆、艾灸馆等场所可有序恢复营业,接待人员按最大容载量不超过50%,要严查“三码”,即扫场所码、验健康码、查行程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和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KTV、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网吧、酒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足浴中心、按摩店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三、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