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26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12月4日12时起,将集美区洪埭头路11-2、11-3号;杏林东路5-2号;杏林东路19号;杏林东路7号;三秀里13号、三秀里14号、三秀里15号、三秀里51号、三秀里52号;纺织路86号;纺织西路17-2号;纺织路8号、纺织路10号、纺织路12-1号、纺织路12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