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输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区外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兰后2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进行报备,主动配合街道社区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二、请区外来返人员第1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进行测温等自主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告,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建议进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向街道社区主动报备,在第1、3、5、7天免费做四次核酸检测;从省内各市州来兰返兰人员,向街道社区主动报备,在第1、3天免费做两次核酸检测。
四、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餐饮、药店、宾馆、酒店、旅店、文化娱乐、居民小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小兰帮办”等场所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五、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非必须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请所有区外来返人员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对拒不配合防控措施、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