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稳楼市22条,实现“交房即办证”

热点资讯2023-01-06 21:08:17智慧百科

乌鲁木齐稳楼市22条,实现“交房即办证”

(文/张志峰 编辑/马媛媛)2023年第一周,各地因城施策,新一轮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政策潮再起。

继西安、郑州、深圳等地发布新政,以及住建部再次表态“大力支持购买首套房”之后,1月5日晚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下称“22条”),用以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22条”提到,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办证条件下,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商品房交付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实现“交房即办证”。

在具体优惠措施上,2023年首次购买本市辖区范围内,面积130平方米(含)以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并取得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契税金额的50%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上调到15倍。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价上限由13600元/平方米上调为14960元/平方米。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与父母或子女(联名)签订购房手续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超过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

“22条”提到,要推动保交楼、快交楼。

其中,“净地”供地出让方面,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到位,做到权属清晰、无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对已出让地块上存在的征收、迁改等遗留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设。

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20%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首期50%土地出让金付款后,即可办理立项备案、规划用地许可、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确保及时开工建设。剩余土地出让金可在12个月内分期缴纳,且只计息不计滞纳金。

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面称,允许企业使用银行保函代替重点监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灵活度。对新引进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异地业绩、信用互认,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最低按照25%比例执行并动态调整、分类监管。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观察者网表示,从政策力度上来看,乌鲁木齐22条整体较为平和,无论公积金支持力度还是契税补贴额度都一般,更偏向于保交付以及规范行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这也是接下来各地主要政策方向,预计1月份其他地区也将密集出台类似新规,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以求尽快稳定楼市、恢复经济。

文末附“22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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