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婚姻登记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热点资讯2022-03-21 18:56:46未知

虹口区婚姻登记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为进一步贯彻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虹口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就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提示

  一、来访人员管控:

  1. 所有进入登记场地的来访者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色方可进入。如无智能手机,经工作人员确认符合相关防疫规定的,须实名登记后再进入登记场所。

  2. 所有进入登记场地的来访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来访者不得进入登记场所;

  3. 当事人办理业务时,除人脸识别等场景需要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 为避免人员扎堆,疫情期间,非必要的陪同人员不得进入登记场所;

  5. 进入登记场地的来访者须配合工作人员指引,遵守现场秩序,减少逗留时间,保持社交距离。

  二、登记场所管控:

  1. 中心落实登记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登记大厅等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并定时进行消毒;

  2. 中心登记窗口为婚姻登记当事人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等防疫物品;

  3. 中心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等防护设备上岗,请予以理解。

  三、业务调整:

  1.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倡导婚姻登记当事人通过预约错峰办理。当事人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预约。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拨打咨询电话021-55127328咨询、预约;

  2. 为避免人员扎堆造成交叉感染,中心将视情况对高峰日、高峰时段采取限流措施,建议市民朋友如非必要可暂缓办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3. 根据上级相关防控要求,中心暂停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市民朋友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手同行共赴春暖花开!

  注:本文信息源于虹口民政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来访者  当事人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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