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
太仓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太仓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①太仓市城厢镇太丰社区部分区域(南至寿山河,北至中心路,西至庙浜路,东至王千泾河)(自2022年3月26日起执行);②太仓市沙溪镇项桥村三十九组20号(自2022年3月27日起执行)。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2.管控区:①太仓市城厢镇太丰社区部分区域(南至寿山河、昆太路,北至中心路,西至斜泾路,东至螺丝泾河,封控区除外)(自2022年3月26日起执行);②太仓市沙溪镇项桥村部分区域(西至横沥河,北至渠泾河,东至白云北路,南至梅林横路,封控区除外)(自2022年3月27日起执行)。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防范区:太仓市沙溪镇全域(自2022年3月27日起执行)。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3月26日】
太仓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太仓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太仓市城厢镇人民二村8栋、9栋、10栋;太仓市顺恒精品超市。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2.管控区:太仓市城厢镇人民二村除8栋、9栋、10栋外,其余楼栋及外围门面房列为管控区。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防范区:太仓市城厢镇全域。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3月9、10日先后被划定为封控区的东方雅苑5幢、横沥集宿区4幢、众华电子1、2层车间,划定为管控区的东方雅苑小区(5幢除外)、横沥集宿区(4幢除外)、裕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众华电子1、2层除外),解除封控、管控。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25日起执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