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3月29日,我县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王某某,男,46岁,核酸初筛呈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3月29日19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临床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接报后,我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3月25日20时左右从市外自驾车到谢桥煤矿宿舍,未外出;3月26日15:27到谢桥煤矿附近春辉久发超市购物,随后自驾车到谢桥老街羊肉汤店购买羊肉汤;3月26日17:39到谢桥煤矿附近摊点购买馒头、水果,随后返回宿舍,未外出;3月27日16:45到谢桥煤矿附近春辉久发超市购物,随后到附近摊点购买馒头;3月27日18时左右到谢桥煤矿附近清真菜馆就餐,18:20返回宿舍,未外出;3月28日、29日均在谢桥煤矿内活动,未外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