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6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 将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北京西路239弄27号、静安区江宁路街道陕西北路663弄6号楼、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洛川东路320弄12号、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大连路1548号、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滨路1051弄138号、闵行区七宝镇华茂路18弄7号、闵行区梅陇镇古美西路316弄141号、嘉定区安亭镇黄渡钱家村117号、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路464弄福泉二村18号、奉贤区青村镇张弄路145弄9号等10个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 将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嘉定区安亭镇、奉贤区青村镇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上海高风险区解除标准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