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 共计10人

热点资讯2022-03-30 16:34:15未知

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 共计10人

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2年我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结合学校入驻男生宿舍的实际需要,其中男生不少于5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热爱学生,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四)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3月1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贯彻高等教育方针和政策,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做好学生心理辅导、解困助学工作。

  (五)指导学生党、团建设,班委会建设和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六)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用方式

  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网上招聘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首次登录招聘系统需注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rsrcw.njau.edu.cn/rczp.htm

  (二)材料邮寄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并邮寄相关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邮寄材料封面请注明:应聘专职辅导员。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联系电话:025-84395272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北楼D506室)

  邮编:210095

  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党员证明:须为近12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4、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打印。

  5、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6、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参加学校考核资格审核

  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名单。审核通过人员将收到笔试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设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核及确认。由工作人员查验每位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学生干部证明等原件,并进行应聘岗位确认。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工作实务,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部分。

  4、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于面试当天进行。

  (五)体检与公示

  1、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并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名单在学校研究决定后于南京农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农业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应聘人员,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025-84395361

  学生工作部(处):025-84395272

  八、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4396827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本文标签: 人员  辅导员  岗位  笔试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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