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14+7最后7天可以出门吗?
在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
“14+7”管控措施:
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且第14天“双采双检”;在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第2、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观察
应单独居住;如条件不允许,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房间内避免使用中央空调;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每天早晚各一次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将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
隔离房间内可不戴口罩,离开时必须戴好口罩;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健康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电影院等密闭、半密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