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研究出台了人才安居办法,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暂时没有有效期的规定。
➤南京的人才安居政策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服务企业,面向发展。企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用人的主体,《办法》采用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认定机制,最大程度满足企业引进人才的需要,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二是覆盖面广,统筹兼顾。人才安居办法适用的对象涵盖A、B、C、D、E、F六类人才,既有高层次人才,又有中初级人才。
三是措施完善,形式多样。人才安居方式共有5种: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涵盖了“购、租、补”各种形式。
四是统一平台,便捷高效。制定统一政策、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确保人才安居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创新工作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真正使企业和人才更加便利地享受政策和服务。
点击查看:南京人才安居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