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涉疫地区入州(返州)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局部暴发态势,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降低疫情输入、传播和扩散风险,现就做好涉疫地区入州(返州)人员排查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人员、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建议暂缓入州,确需入州(返州)的应主动向当地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报备。
二、所有入州返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以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红码”、“黄码”等异常码及有14天内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就地留观并报属地指挥部;发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人员,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地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阴性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若出现拒不配合或逃避查验码及留观等情形的,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三、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开展5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隔离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州(返州)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隔离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纳入指定的健康驿站进行健康监测。健康管理对象在健康驿站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四、本州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确有必要前往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当地防疫措施,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