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涉疫地区入(返)丽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有关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 * 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丽。确需入(返)丽的应主动提前向目的地指挥部或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14天内有疫情省份旅居史的入(返)丽人员抵丽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丽后建议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其余省份入(返)丽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所在县(区)安排到安置酒店进行管控。
四、对14天内来自疫情高发省份的入(返)丽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所在县(区)安排到安置酒店进行管控。
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入(返)丽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所在县(区)安排到安置酒店进行管控。
六、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须配合目的地社区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七、全市各入丽公路入口、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严格查验入(返)丽人员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对宾馆酒店(含客栈、网约房)、景区景点、酒吧、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馆、药店、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进入人员和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乘车人员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发现异常情况,严格管控,立即报告。拒不配合的报警处理。
八、健康管理对象在安置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九、以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