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公安局告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人民群众:
根据上级要求,沧州市全域包括吴桥县继续实行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县域内所有运输、储存、销售(包括在微信朋友圈及各微信群内销售儿童类、加特林等各类型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请全县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和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即日起,我县公安机关将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巡逻检查,对销售、运输、储存、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性质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10,5276900。
吴桥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3日
拓展内容: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2、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
3、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案情重大,经查证属实,视情奖励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