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1日电 因在窗口期违规大额增持股份,上海凤凰董事王国宝被上海证监局警示。四个半月前,王国宝已因该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1月11日盘后,上海凤凰公告,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国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警示函,经查,王国宝作为上海凤凰董事,于2022年4月27日买入上海凤凰股票21万股,交易金额合计173.16万元。2022年4月29日盘后,上海凤凰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国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凤凰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董事王国宝先生也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切实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违规增持发生四个月后,上交所于2022年8月29日对王国宝予以通报批评。
据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披露,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王国宝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增持,且违规增持股票数量、交易金额较大。
在规定期限内,王国宝提出如下申辩理由:一是公司股票价格自2022年4月以来出现快速下跌,其自觉有义务也希望通过二级市场维护公司股票价格;二是公司业绩预告数据和公司实际公告的2021年业绩基本一致,其并无通过市场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主观故意;三是窗口期购买公司股票主要系账户管理人员误操作所致,在获取交易信息的第一时间,其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委托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并第一时间出具致歉说明交由公司进行公告;四是其已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针对王国宝提出的申辩理由,上交所认为不能成立,决定对王国宝予以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注意到,上述违规增持时机不可谓不精准。上海凤凰股价不仅在增持当日创出2013年8月以来的新低,更是于次日进入上行通道,并于2022年7月5日盘中创出11.05元/股的阶段高点,较增持均价上涨33.94%。
Wind信息显示,上海凤凰由“凤凰股份”变更而来,公司业务也从自行车制造逐步转向自行车车业、土地开发建设、准金融的三个产业板块。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11日收盘,上海凤凰跌1.26%报8.62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