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4日1时起,将市北区台东街道威海路362号海角七号,河西街道长沙路18号保利天汇小区6号楼,敦化路街道南京路三鸣小区10号楼5单元,延安路街道延安二路25号2、3、4、5单元,延安路街道聚仙路12号4单元;李沧区李村街道金岭路110号;城阳区河套街道潮海东村南北向主干道以西115号所在同排及前、后两排,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东第一条南北通透大街以东160号所在同排及前、后两排,河套街道西河套社区,夏庄街道东古镇社区一小区六号楼3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