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乐安县关于排查阳性感染者孙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2年3月29日17:00分,我县接东乡区协查通报:孙某某于2022年3月29日早上3:54分在抚州市东乡区高速路口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0:1混管),后经兴国县对孙某某单独采样复核为阳性。孙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有活动轨迹,其接触人员均已落实管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阳性感染者孙某某行程
孙某某驾车(鲁Q***CK)自崇仁方向经抚八线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24分到达乐安县龚坊县级综合养护中心,下车后将垃圾丢到养护中心垃圾桶内,随后到养护中心公共卫生间;之后在养护中心外面停车位(自己车旁)做饭用餐;自述未到过养护中心小卖部等其他场所;12:30分许离开养护中心沿国道向乐安县流坑北高速路口方向行驶,13:00分左右到达流坑北高速路口,并停车休息(自述未下车,在车上休息),16:45分经流坑北高速向兴国县方向行驶。
2、密接人员1:胡某某行程
胡某某2022年3月29日凌晨4时17分到达东乡高速收费站采集核酸标本;此后从东乡走国道返回乐安;8时许到达乐安县瑞合物流部(国家电网后面饮料公司院内)下货至11时左右;随后至一日三餐(妇保院旁)餐馆用中餐,停留时间约15分钟;13时许到前坪路某麻将馆打麻将,17时左右接到涉东乡区高速路口混检阳性通知,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29日21:30分,胡某某核酸检测结果平行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阴性。
3、密接人员2:蒋某行程
蒋某3月29日凌晨约4时18分许在东乡下高速采核酸后,开车走国道到乐安县瑞合物流公司下车(8时许),与同伴游某某开车一起去湿地公园钓鱼, 10点左右去南苑餐馆用中餐(一楼进门右边第一个包厢用餐),13时许结束用餐后开车回瑞合物流公司,17时左右接到涉东乡区高速路口混检阳性通知,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29日21:30分,蒋某核酸检测结果平行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阴性。
请与孙某某及密接人员1、密接人员2在上述时间段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6596120,由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6669019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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