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56号公告,明确从4月1日起,有序开放餐饮场所堂食服务。为做好开放堂食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拟定了有序开放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的工作方案,细化放开堂食服务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责任,统筹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确保大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餐饮服务场所、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及时清理库存,对过期的、腐败变质、留存时间较长自制加工的半成品等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要立即销毁,不得使用,并保存销毁记录。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确保环境、操作、储存、原材料等方面的安全。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适量储备防疫物资;做好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健康监测,督促工作人员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使从业人员熟悉疫情防控如何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有条不紊。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围绕公共设施安全、做好垃圾清理等方面,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进行清洁、消毒,重点部位要多频次做好消毒消杀;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等等。
三是对堂食服务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要求。
这里面包含了对进店人员的管理,以及用餐客流量控制、分餐制和公勺公筷使用等具体措施。在这一点上请广大市民和餐饮单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理解有序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全面放开,不扎堆、不聚集的总原则还要严格遵守,该采取的防控手段和措施,务必要一一落实,宴会、庆典、会议用餐等聚集性用餐暂缓开放。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恢复堂食服务,做到经营与防控两手都要抓,落实好“四方责任”。从今天起,我们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公告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防控不力的餐饮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限期整改,第三次责令关停整顿。
餐饮堂食服务的有序开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几方的相互理解和配合,各方都应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用有效的管控助力行业的全面复苏,尽快步入常态。我们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营造一个持久的、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让大家的生活更加便利、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