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南宁疾控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来邕返邕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如确须来邕返邕的:
应提前48小时通过“健康南宁-智慧防疫”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邕,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强化抵邕健康管理
外省市(含区内其他地级市)来邕返邕人员抵邕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和“两点一线”健康管理措施。“三天两检”,即:抵邕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两点一线”,即:三天内实行居住点和工作点(含核酸采样点)相对闭环管理,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
此外,区外来邕返邕人员如有以下情况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邕返邕人员。
1.抵邕不足7天的。
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邕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 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
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来邕返邕人员。
1.抵邕不足7天的。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 2、4、7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2.抵邕超过7天不足14天的。
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
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三)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除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外)旅居史来邕返邕人员。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起至无本土疫情14天内的来邕返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抵邕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2、 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四)有上海市旅居史来邕返邕人员。在上述管控措施基础上:
1.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镇旅居史来邕返邕人员: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3、5、7天);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需完成6次核酸检测(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3、5、7、10、14天)。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需完成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其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镇旅居史且抵邕超过7天不足14天的,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3、5、7天)。
2.有上海市旅居史(除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镇旅居史外)的来邕返邕人员(抵邕不足14天):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3、5、7天)。
3.对其共同居住人员管理:
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其管控前同居所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3天);
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采取相同的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