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56号通告: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热点资讯2022-04-02 19:54:36未知

郑州发布56号通告: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56号)

  当前,我国新增本土感染者快速增加,我市疫情防控仍处于攻坚阶段,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人员返乡祭扫、聚集聚会增多,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扩大,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防疫情反弹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将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乡

  返乡路途遥远,接触人群复杂,途中经过涉疫地区或接触涉疫人员、物品、环境,将增大感染几率。倡导在外人员不返郑、在郑人员不离郑,非必要不跨市、县流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表率,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确需从外地市来(返)郑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备,并登录“郑好办”APP——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省外人员和省内发生疫情的地市人员入郑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郑后请按属地要求,严格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二、规范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鉴于我市目前的疫情形势,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暂停所有祭扫场所现场祭扫服务。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心有亲人,重在情不分远近;缅怀先人,重在心不拘于形。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不举办聚集性祭祀祭扫活动,不进行家族性、宗族性聚集扫墓,不在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三、强化来郑返郑人员管控

  对省外和本省发生本土疫情城市来郑返郑人员,根据其14天内旅居史情况,严格郑州健康码赋码管理,分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对郑州健康码赋红码人员,由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点对点”转运措施,市民群众如发现个人郑州健康码异常,请立即停止参加公共活动,停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止聚餐聚会,佩戴好口罩,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备。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功能场所,继续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

  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控制堂食人数等防控措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做好环境通风消毒。

  旅游景区要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接待游客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做好环境消毒消杀,确保接待安全有序。

  五、做好个人防护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市民朋友继续保持高度防护意识,按照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52号通告要求,坚持做到“两牢记两注重一保持”,牢记佩戴口罩,牢记主动扫码,注重自身预防,注重接种疫苗,保持乐观心态。外出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少聚集、少外出等生活习惯。

  特别提醒:对在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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