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范围
1.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必须暂停营业,却仍在营业的棋牌室、KTV、网吧、酒吧、桌游室、迪厅(舞厅)等室内密闭休闲场所。
2.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防疫规定私自外出的人员(不包括日常健康监测人员)。
3.近两周内,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地区来建返建,却未按规定及时主动向村(社区)或通过“17防”微信小程序报告、未纳入管控的人员。
4.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不当言论,引起网络舆情的人员。
5.其他违反防疫相关规定的情形。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根据乡镇(街道)、平台公布的官方举报途径(电话举报、现场举报等)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如实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等有效身份信息、详细地址或场所名称、具体违规行为等情况,并留存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接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借机诬陷他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奖励
相关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对每条线索给予300元奖励,对同一线索接到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以一个举报主体奖励。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参与,感谢您的理解、支持、配合!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告。
建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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