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4月3日起,再次下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28元,5合1、10合1和20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8元。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发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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