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省内出行防疫要求
非必要不出市!
1、澄迈
凡海口、三亚、琼海、万宁、陵水、儋州等重点地区来澄迈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部入住集中隔离酒店,隔离费用自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重点地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来澄迈人员需及时到就近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观察,并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文昌
凡海口、三亚、琼海、万宁、陵水等重点地区来文昌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部入住集中隔离酒店,隔离费用自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重点地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来文昌人员需在指定检测服务点落实“落地检”。
3、五指山
3月23日以来有万宁、三亚旅居史人员,3月26日以来有海口旅居史人员,3月28日以来有琼海旅居史人员。
(一)与上述市县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必须落实“4天3检”,补齐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市县实时动态调整为准)
(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外的地方旅居史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4、儋州
有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自4月2日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儋州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从封控区、管控区来(返)儋州的人员,一律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对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者,一律实行免费集中隔离留观;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免费的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儋州的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不能提供的要落实“落地检”;并落实“三天二检”的健康管理措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5、保亭
来自省内疫情市县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有省内公布的疫情防控区域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活动轨迹交集、重合的人员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
6、白沙
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3月23日以来有万宁、三亚、陵水旅居史人员,3月26日以来有海口旅居史人员,3月28日以来有琼海旅居史人员。
(一)与上述市县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必须落实“4天3检”,补齐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市县实时动态调整为准)
(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外的地方旅居史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7、昌江
即日起,从海口、三亚、琼海、陵水、万宁来昌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抵达当天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第1、3、7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待结果。
同时,以上地区来昌江的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昌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98-26622072、0898-26625619),或1234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