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清明防疫提醒
一是文明追思,减少流动。
亲情不因距离而疏远,思念不因时间而淡化。清明节期间,原则上不要出岛,非必要不跨市返乡和跨区域祭扫,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转变祭祀理念,改变祭扫方式,不组织开展集体祭扫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采取先人故事、网上祭扫、线上献花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表达追思和美好祝愿,坚决防范出行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度过一个平安、文明、有序的清明假期。
二是遵守规定,减少聚集。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组织、不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不聚餐、不聚会,切实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时刻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确有必要外出时,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一旦发现健康异常状况,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就医就诊。
三是家校联动,共护平安。
每一位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切实加强对孩子非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共同提高疫情防控、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意识。家长对孩子假期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坚决不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分别交给不满16周岁和18周岁的孩子骑行上路,坚决不让孩子在非安全水域游泳。
四是常态长效,筑牢防线。
要紧密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认真参与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合力筑牢安全稳定“防火墙”,织密疫情防控“防护网”。要自觉参与学校和社区组织的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学习疫情防控和安全自护自救知识,增强必胜信心,提高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