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近日,鹿城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鹿城区松台片区(九山单元A-08地块)旧片区改建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鹿城区松台片区(九山单元A-08地块)旧片区改建工程征收范围为:东至河通桥路,西至勤奋路,南至金茂府地块,北至河通锦园(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被征收房屋合法或可视为合法的,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签约期限为2022年3月15日—2022年4月15日下午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