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长丰县在外省协查人员落地检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长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 李某某,货车司机,在外省协查人员落地检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在肥除长丰县永丰收费站外,无其他社会面活动轨迹。
已对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请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关联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高风险区或途经高风险区来(返)肥人员,要主动拨打0551-12345或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报备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