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8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和专家评估研判,仓山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除条件。经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4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的封控管控措施:
1.解除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53座房屋区域,红农社区潘宅5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72座房屋区域,盘屿社区铁头29号为中心、四周邻近25栋房屋区域,金山工业园区福湾园26-27-28号楼的封控管理措施。
2.解除仓山区二环快速路以南,南台大道以西,三环快速路以北,天演路、福湾路以东区域的管控管理措施。
解除封控管控管理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解除封控后,封控区内市民朋友要继续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工作、学习做到“两点一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封控区解除后的第7天,区域内的人员落实1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恢复常态化管理。管控区解除后恢复常态化管理。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