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疫情防控要求
一、上海市旅居史人员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核酸结果;
(二)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补满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至满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自3月30日0时起,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国内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全国其他地方涉疫区来(返)我县人员,抵达我县后,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落实“4天3检”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到人群聚集点活动。
三、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
自4月1日0时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我县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与上述市县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必须落实“4天3检”,补齐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市县实时动态调整为准)
(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外的地方旅居史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四、境外来(返)乐东县人员
实施“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结束自我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个人核酸检测。
五、中高风险区来(返)我县人员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我县,实施“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六、全国低风险地区来(返)乐东县人员
在口岸、机场完成“落地检”并抵达乐东县后,向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48小时内免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时间间隔≥24小时)。
七、赋“黄码”人员
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落实“4天3检”,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卫生院采样。
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乐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0898-8552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