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南头市民:
根据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镇将于2022年4月1日(14时至20时)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4月1日(周五)14:00—20:00(视实际情况作调整)
二、采样对象
南头镇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等)
三、核酸采样点(共54个)
①居民群众采样点服务对象:社区辖内居民、群众
②企业员工采样点
服务对象:相关企业员工
中小学(部分幼儿园)采样点
服务对象:全体学生、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