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道路违法行为扣分增加项目

热点资讯2022-04-04 23:15:13未知

中山道路违法行为扣分增加项目

  中山道路违法行为扣分增加项目

  扣分增加>>

  0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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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标签: 机动车  违法行为  周期  驾驶证  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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