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近期国内疫情形势,樟木头镇对近期大型会议及聚集性活动举办事宜新要求:
一、举办原则
“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镇疫情防控指挥办等分级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报备,落实属地防控规定,承办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核实主办方活动报备情况并向所在社区同步报备,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分级报备流程及要求
1、举办50--200人规模活动报备要求
举办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按国家及省的方案要求,向属地社区报备;承办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核实主办方活动报备情况并向所在社区同步报备。
2、对201--300人规模活动报备要求
举办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镇卫健局、镇疫情指挥办报备,并按国家、省、市及镇的方案要求,落实属地防控规定;聚餐活动参照执行。
3、300人以上大型会议及聚集性活动
报备要求
举办单位应结合最新政策制定周密细致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经镇卫健局初审,报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先后提交市疫情防控组(市卫生健康局)审核,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指挥办审定后方可举办。
4、报备时间
以上活动安排请提前一周时间向相关部门/社区提交报备材料。该政策自即日起执行,并结合疫情形势作动态调整。
温馨提示
如果举办50人以上活动不报备的,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