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6号)》提倡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人员来莞返莞后于48小时内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涉疫风险人员(外省口岸入境来莞返莞人员、外省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莞返莞人员)来莞返莞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春节留莞及来莞返莞人员(含涉疫风险人员)要进行“莞e申报”。
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抵莞后12小时内应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分级分类按规定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