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风险地区
3月23日以来,对有以下新增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滨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农场, 牡丹江市爱民区黄花街道、铁北街道、三道关镇、向阳街道;浙江省绍兴市封控区;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
二、重点地区
3月23日以来,对有以下新增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滨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浙江省绍兴市管控区。
对有以下新增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滨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爱民区;
浙江省绍兴市防范区。
一、主动报告
请有上述新增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滨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拟从以上重点地区来(返)滨人员,非必要不流动,确需来(返)滨的,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告,同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摸排登记
各社区要继续对山东省、吉林省、天津市、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甘肃省、陕西省、河北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西省、江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等重点地区来(返)滨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社区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返)滨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三、减少外出
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接种疫苗
请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等。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尽快接种疫苗,3-11周岁儿童需在家长陪同下完成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人员尽快主动接种“加强针”。
五、日常健康监测
外省旅游、出差返滨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请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六、个人防护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前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室内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亮码测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行为方式。非必须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购买商品;谨慎购买国内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区的商品。在收取快递时,应减少与快递外包装的直接接触,佩戴好口罩及手套,并做好消毒措施和手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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