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3日,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内容如下: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决定对所有从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汕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二、请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测温、查验行程码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场查验健康码异常者需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需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开展诊疗排查。
三、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在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四、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可凭行驶证到核酸检测点免费进行检测。
五、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请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要求。正在落实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措施,但需离汕作业的,可向作业场所提出中断隔离需求,作业场所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开展离汕作业任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