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热点资讯2022-04-07 22:07:08佚名

天津和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申请条件

  1.在天津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非天津市户籍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需要在和平区接受教育,且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适龄随迁子女;

  3.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4.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为天津市和平区

  》》》预约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预约登记

  2022年4月7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报名平台(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

  报名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二)现场验证报名

  秋季学期开学前,居住证持有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材料复核。

  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耐心等待。

  (三)统筹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小学资源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现场验证材料

  (一)随迁人员及子女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和平区居住证(原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天津市和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以下情况均需满足在2022年8月31日前连续满一年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和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

  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不能清晰体现相应缴费时段的还需提供《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单)。

  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和平区养老及医疗保险连续一年以上(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或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五)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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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天津市  和平区  持有人  原件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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