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县高新园区物流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发展快速,全国每日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持续处于高位,我县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切断病毒扩散和蔓延途径,减少因人员、货物、车辆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遵守我县防疫规定和物流行业防疫最新要求,督促物流司乘人员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一步强化落实报备、门岗、消杀等防疫管理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物流运输渠道传播。
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企业要提前2天主动将运输行程、司乘人员和车辆等信息向县高新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县,确需来县的须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运输作业全程闭环管理,采取“进门消杀、人不下车、送饭上车、即装(卸)即走”模式,推行不接触工作模式,尽量避免交叉感染。司机卸货后,企业必须要做好车辆、货物和环境全面消杀。
三是全面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摸清本单位相对固定时间、固定路线司机和从业人员底数;安排专人负责来县司乘人员管理,切实做到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坚持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引导物流司乘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报告病例的地区,主动遵守防疫规定,不扎堆、不聚集。落实企业装卸货场区、运输车辆定期消杀、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做好“四查一戴一登记”等相关工作。
四是严肃追究违反防控行为。
对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和个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对物流司机瞒报、谎报行程轨迹,不执行我县有关防疫政策并造成相应后果的,视情况轻重赋予黄码、红码。
安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