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式复杂严峻,“外防输入”是我市全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零输入”目标不动摇,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入永必告、入永必报、入永必查、入永必检、入永必管”,现就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非必要不返永。要夯实村(居)两委的防控责任,以村(居)为单位,迅速开展“四个一”活动。对村(居)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摸排,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建好一本台账,逐人打一次电话,发一条短信,告知其疫情防控期间不返回永州。社区要开展“敲门行动”,发放防疫宣传单,提醒住户告知其在外经商务工亲属疫情防控期间不返永。要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领导包村组(社区),乡镇干部包户的三级包管措施。村(居)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包干负责。
二、严明来(返)永防疫要求。从外省以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市州来(返)永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永防码、永州发布入永申报或健康码入湘报备进行报备,也可通过电话、委托亲戚朋友同事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从有疫情发生地区来(返)永人员,还需落地后24小时之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7日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强化交通卡点查验。在入永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卡点,设置健康服务站点,制作疫情防控查验流程图。严格落实全面查验体温、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或省内有疫情市州来(返)永人员,一律就地进行“核酸+抗原”双检测,结合流调结果分类隔离管控,相关费用自理。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未主动报备的来自上海、广东、吉林、山东等疫情外溢扩散严重的省市入永重点人员,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核实的,每举报一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两人以上举报同一人的,以最先举报人为准。奖励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责,三天内兑现。
五、严格压实属地责任。凡出现输入性疫情的,县市区委、政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要对疫情输入情况结合流调溯源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不落实、或敷衍推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从严追责问责外,还要提级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