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疫情防控通告(4月9日)

热点资讯2022-04-10 08:44:38未知

亳州疫情防控通告(4月9日)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3号)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核酸筛查。全市各类企业要加强员工和来访人员的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测温和扫“双码”(安康码、行程码)制度,严格落实核酸抽检轮检制度,建立员工核酸检测台账,确保员工每周抽检轮检不少于一次。封闭式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必须落实进入人员测温、扫“双码”(安康码、行程码)、戴口罩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措施。

  二、严格封闭管理。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病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取消探视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各类物资进入前要严格按流程进行消毒处理。

  三、强化健康监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近14日内来(返)亳人员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人员台账,做到不漏一人,督促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对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规范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防人员失管漏管。

  四、减少出行活动。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坚持非必要不出行,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出差、旅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非必要不出亳。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防控  人员  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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