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区域划定及防控
① 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可根据流调研判结果调整风险区域范围,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② 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
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③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所在城市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